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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此次自查工作对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持续有效,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要检查企业是否对生产过程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是否具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标准等方面;对认证过程要重点检查是否符合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的要求。要从合同评审、审核计划、审核组组成等环节,检查是否存在审核走过场、专业能力不足、不合格项纠正措施不到位、对产品实物质量关注不够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有关认证机构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生产企业,要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对自查不力、措施不实、自查以后企业仍然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一经发现,国家认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最新通知栏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