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范围
1.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作为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 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相互承认协议(MRA)的成员, 严格履行互认协议的要求,承认互认协议签署方的认可结果。
1.2 本规则适用于 CNAS 对境外实验室、检查机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和能 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的认可受理工作。
1.3 境外申请人应满足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和 CNAS-RI01《检查机构认 可规则》的相关要求。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 仅适用引用的版本;未注明日期的,适用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2.1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2.2GB/T 27011-2005《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
2.3ILAC P5《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相互承认协议》
2.4APLAC MR 00 关于誉杰 新闻资讯 认证咨询 实验室认可 管理培训 资质评价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省技术质量监督局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环境保护厅 中检联检测 广东专业律师网 工信部网站 管理培训专线:13570008189 020-38913061 梁小姐电话:1333288879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6楼 CopyRight@广州誉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28229号 Powered by vancheer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6楼 CopyRight@广州誉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28229号 Powered by vanch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