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范围
1.1 为确保对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以下简称 SPCA)机构的认可的公正、 有效,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标准、指南的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1.2 本文件规定了对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的政策和程序,适用于对
申请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的认可。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 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 用。
2.1 CNAS-CC51《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通用要求》
2.2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2.3 CNAS-RC04《认可收费规则》
2.4 CNAS-R03 《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规则》
3.总则
3.1 CNAS 按 CNAS-CC51《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通用要求》及其他相关的 认可规范文件的要求对评估机构实施认可。 关于誉杰 新闻资讯 认证咨询 实验室认可 管理培训 资质评价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省技术质量监督局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环境保护厅 中检联检测 广东专业律师网 工信部网站 管理培训专线:13570008189 020-38913061 梁小姐电话:1333288879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6楼 CopyRight@广州誉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28229号 Powered by vancheer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6楼 CopyRight@广州誉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28229号 Powered by vanch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