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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2015标准内容解读之-第5章节

   5领导作用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其在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力和承诺:

   a)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b)确保建立环境方针及环境目标,且环境方针及环境目标适合于组织的战略方向和所处的环境;

   c)确保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流程;

   d)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提供所需的资源:

   e)传达有效的环境管理以及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f )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能实现其预期成果;

   g)指导并支持员工为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作出贡献;

   h)推动持续改进;

   i)支持其他有关管理者证明其领导作用适用于其责任领域。

   注释:本国际标准中的“业务”一词从广义上可理解为对组织的生存具有核心作用的活动。

   理解要点:

   领导处于一个组织的最高层,对组织实施指挥和控制,这种作用是员工不可能做到的。领导者首要任务是为组织制定统一的宗旨和方向,对环境管理来说,就是制定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为全体员工提供关注的焦点和努力方向。

   领导作用还表现在要创造并保持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组织目标的环境,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达到实现组织目标的结果,包括相互信任,提供员工进修机会,激励员工等。

   最高管理者是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即最高领导层。

   本条款提出了最高管理者在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活动中应承担的管理职责,并作出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a)~i)活动证明对其的承诺。

   5.2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在其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制订、实施、保持环境方针,方针应:

   a)适合于组织的宗旨和所处环境,包括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及环境影响;

   b)提供建立环境目标的框架;

   c)包括保护环境的承诺,其中包括污染预防及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相关的特定承诺。

   注:为保护环境做出的特定承诺可包括可持续的资源利用、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d)包括遵守其合规义务的承诺;

   e)包括关于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高环境绩效的承诺。

   环境方针应:

   ——保持文件化信息;

   ——在组织内部进行信息交流;

   ——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理解要点:

   环境方针的内容中必须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对遵守有关法律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建立和评审目标、指标的框架;保护环境的承诺。

   环境方针表达了组织进行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是任何一个组织的责任与义务,为此在方针中首先应对此做出郑重承诺,以表明其对保护环境的态度,在履行这一承诺时,必须和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相吻合。

   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表明组织最高管理者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反映组织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责任,也明确了改善环境绩效的方法与途径。

   环境方针为组织制定目标、指标提出了框架要求,反映了最高管理者的意志,也规定了各职能和层次人员的工作方向。 

   环境方针在制定时应注重:适合组织的特点;保持文件化信息;传达到相关员工;具有公开性。

   环境方针要体现组织自身的规模、性质和特点,避免大而全,空洞无物。

   环境方针应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可将其要求体现在实际的工作中。

   环境方针应具有公开性,使相关方需要时易于获取,制定时也要考虑相关方的要求,这里所说的公开性或可为公众所获取,并不是指组织必须将其方针向外界主动分发、传递或通知等,而是指相关方需要时能方便容易的获得。

   组织应当对环境方针进行定期评审及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条件和要求。如果该组织从属于一个更大的组织,其方针应符合后者的环境方针并得到后者的认可。 

   5.3组织的作用、职责及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部分配环境管理体系中相关作用的职责和权限,并在组织内部传达。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及权限以:

   a)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符合该国际标准的要求;

   b)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包括环境绩效。

   理解要点:


   条款要求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环境管理体系中各层次的职责、作用和权限得到明确分配,并且在组织内部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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